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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里奇韦

里奇韦的判决

2003年12月
美国

2003年12月18日,金县高等法院法官理查德·琼斯(Richard Jones)判处里奇韦48项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并外加一项终身监禁,连续执行。他还因篡改每位受害者的证据而被额外判处10年监禁,这使他的48项终身监禁又增加了4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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