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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莲·梦露

第二次离婚

1954年10月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这次宣传噱头(针对电影《七年之痒》)使梦露登上了国际头条,也标志着她与迪马乔婚姻的终结,迪马乔对这一噱头感到愤怒。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因他的嫉妒和控制欲而陷入困境;斯波托和班纳还声称他有身体虐待行为。梦露回到好莱坞后,聘请了知名律师杰里·吉斯勒,并于1954年10月宣布,在仅维持了九个月的婚姻后,她将与迪马乔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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