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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约翰披萨

必胜客起诉棒约翰

1997
美国肯塔基州杰斐逊敦

1997年,必胜客对棒约翰提起诉讼,起因是一系列将棒约翰与其竞争对手的配料进行比较的广告。必胜客成功辩称,棒约翰的口号并不构成字面事实的陈述——即“更新鲜的配料”并不一定意味着“更好”的披萨。这一裁决在2000年棒约翰上诉后被推翻。尽管陪审团关于误导性广告的裁决得到维持,但上诉法院裁定,必胜客未能根据《兰哈姆法案》的要求证明这些误导性广告和夸大宣传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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