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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夏季

保罗·琼斯私刑事件

1919年11月3日 星期一
梅肯,佐治亚州,美国

1919年11月2日星期日,保罗·琼斯(Paul Jones)据称在梅肯市外约2英里(3.2公里)处袭击了一名白人妇女。保罗·琼斯在镇上被追赶,直到被逼入一节铁路货车车厢,那名妇女在那里指认了他。 一群由400人组成的白人暴徒迅速聚集,不顾詹姆斯·R·希克斯(James R. Hicks)警长的抗议,强行抓走了琼斯。他的尸体被子弹打得千疮百孔,“浸透了煤油”并被点火焚烧。 当火焰吞噬他的身体时,他仍然活着,暴徒们看着他在痛苦中挣扎。此案无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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