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已经与多家不同的商户维持着循环信贷账户
到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已经与多家不同的商户维持着循环信贷账户,由于每月需要携带这么多卡片并支付这么多单独的账单,这显然既低效又不方便。

1958年9月1日 星期一 至 至今
Foster City, California, United States
Visa Inc.(也称为 Visa,风格化为 VISA)是一家美国跨国金融服务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福斯特城。它促进全球电子资金转账,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 Visa 品牌的信用卡、礼品卡和借记卡。Visa 不发行卡片、不提供信贷,也不为消费者设定利率和费用;相反,Visa 向金融机构提供 Visa 品牌的支付产品,金融机构随后利用这些产品向其客户提供信用卡、借记卡、预付卡和现金存取计划。2015 年,追踪信用卡行业的出版物《尼尔森报告》(Nilson Report)发现,Visa 的全球网络(称为 VisaNet)在 2014 年处理了 1000 亿笔交易,总交易额达 6.8 万亿美元。
到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已经与多家不同的商户维持着循环信贷账户,由于每月需要携带这么多卡片并支付这么多单独的账单,这显然既低效又不方便。
最初的想法是美国银行(BofA)内部产品开发智囊团“客户服务研究小组”及其领导者约瑟夫·P·威廉姆斯(Joseph P. Williams)的结晶。1956 年,威廉姆斯说服了美国银行的高管,让他推行后来成为世界上首次成功的向大量人群大规模邮寄未经请求的信用卡(实际可用的卡,而不仅仅是申请表)的活动。
1958 年的测试起初进行得很顺利,但当美国银行证实有传言称另一家银行即将在其大本营旧金山市场发起自己的投放活动时,美国银行感到恐慌。
1958 年 9 月中旬,美国银行(BofA)在加利福尼亚州弗雷斯诺推出了其 BankAmericard 信用卡计划,首次大规模邮寄(后来被称为“投放”)了 60,000 张未经请求的信用卡。
到 1959 年 3 月,投放活动开始在旧金山和萨克拉门托进行。
到 6 月,美国银行正在洛杉矶投放卡片。
到 10 月,整个州已被超过 200 万张信用卡饱和,BankAmericard 已被 20,000 家商户接受。
然而,该计划充满了问题,因为威廉姆斯(他从未在银行贷款部门工作过)对他所认为的银行客户的基本善良过于真诚和信任,他于 1959 年 12 月辞职。
在日本,住友银行通过住友信用卡服务发行 BankAmericard。
在法国,它被称为 Carte Bleue(蓝卡)。该标志至今仍出现在许多法国发行的 Visa 卡上。
在英国,多年来唯一的 BankAmericard 发卡机构是 Barclaycard。该品牌至今仍然存在,但不仅用于巴克莱银行发行的 Visa 卡,也用于其万事达卡(MasterCard)和美国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
美国银行最初的目标是在整个加利福尼亚州提供 BankAmericard 产品,但 1966 年,为了应对新的竞争对手 Master Charge(现为万事达卡),美国银行开始与加利福尼亚州以外的一组银行签署许可协议。Master Charge 是由其他几家加利福尼亚银行组成的联盟创建的,旨在与 BankAmericard 竞争。
1968 年,国家商业银行(后来的 Rainier Bancorp)的一位经理迪·霍克(Dee Hock)被要求监督该银行在太平洋西北市场推出其自己的 BankAmericard 许可版本。尽管美国银行一直营造一种公众形象,即 BankAmericard 麻烦不断的启动问题现在已安全地成为过去,但霍克意识到 BankAmericard 被许可人计划本身正处于极度混乱之中,因为它以一种临时的方式发展和壮大得非常迅速。例如,银行之间的“交换”交易问题正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在美国银行作为 BankAmericard 唯一发行机构时是未曾见过的。
在加拿大,一个银行联盟(包括多伦多道明银行、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加拿大国家银行和新斯科舍银行)从 1968 年到 1977 年以 Chargex 的名义发行信用卡。
经过漫长的谈判,由霍克领导的委员会成功说服美国银行,BankAmericard 的光明未来在于美国银行之外。1970 年 6 月,美国银行放弃了对 BankAmericard 计划的控制。
然而,美国银行保留了直接向美国以外的银行授予 BankAmericard 许可的权利,并继续发行和支持此类许可。到 1972 年,已在 15 个国家授予了许可。国际被许可人很快在其许可计划中遇到了各种问题,他们聘请霍克作为顾问,帮助他们像为国内被许可人所做的那样,重组他们与美国银行的关系。
因此,1974 年,国际银行卡公司(IBANCO)作为一家跨国成员公司成立,旨在管理国际 BankAmericard 计划。
1976 年,IBANCO 的董事们认定,将各个国际网络合并为一个在国际上拥有单一名称的单一网络,最符合公司的利益;然而,在许多国家,人们对于发行与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相关的卡片仍有很大抵触,尽管这种关联纯粹是名义上的。
在西班牙,直到 1979 年,唯一的发卡机构是毕尔巴鄂银行(Banco de Bilbao)。
Visa 在 1985 年之前一直将总部设在旧金山。
1993 年左右,Visa 开始将分散在圣马特奥(San Mateo)的各个办公室整合到福斯特城(Foster City)的一个地点。Visa 随后成为了福斯特城最大的雇主。
2003 年,Visa 就 1996 年由包括沃尔玛(Walmart)在内的一类美国商户提起的反垄断诉讼达成了数十亿美元的和解。超过 400 万名集体诉讼成员由原告代表。根据与该诉讼相关的一个网站显示,Visa 和万事达卡(MasterCard)总共支付了 30.5 亿美元来解决原告的索赔。据报道,Visa 在此次和解中所占份额较大。
1998 年,美国司法部起诉 Visa,指控其禁止发卡银行与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和发现卡(Discover)开展业务的规定。司法部在 2001 年的审判中胜诉,且该判决在上诉中得到维持。美国运通和发现卡也提起了诉讼。
2002 年,欧盟委员会豁免了 Visa 的多边交换费,使其不受《欧共体条约》第 81 条关于禁止反竞争安排的限制。
2007 年 1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零售银行业务进行为期两年调查的结果。该报告重点关注支付卡和交换费。在发布报告时,欧盟委员尼莉·克罗斯(Neelie Kroes)表示:“在我们审查的许多计划中,目前的交换费水平似乎并不合理。”报告呼吁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
除英国外,欧盟成员国的反垄断机构也在调查万事达卡和 Visa 的交换费。例如,2007 年 1 月 4 日,波兰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办公室对 20 家银行处以总计 1.64 亿兹罗提(约 5600 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它们共同设定了万事达卡和 Visa 的交换费。
Visa Europe 是一家与 Visa Inc. 完全独立的公司,自 2007 年 10 月 Visa Inc.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后,它便脱离了 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 实现了独立。
2007 年 10 月,美国银行宣布将复兴 BankAmericard 品牌名称,命名为“BankAmericard Rewards Visa”。
2007 年 10 月 3 日,Visa 完成了公司重组,成立了 Visa Inc.。新公司是 Visa 迈向首次公开募股(IPO)的第一步。
在 2007 年 10 月 3 日之前,Visa 由四家非股份制、独立注册的公司组成,在全球拥有 6,000 名员工:全球母公司 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 (Visa)、Visa USA Inc.、Visa Canada Association 和 Visa Europe Ltd.。后三家独立注册的区域公司拥有 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 集团成员的地位。
第二步发生在 2007 年 11 月 9 日,当时新成立的 Visa Inc. 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 100 亿美元的 IPO 申请。
2002 年,欧盟委员会豁免了 Visa 的多边交换费,使其不受《欧共体条约》第 81 条关于禁止反竞争安排的限制。然而,该豁免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在英国,万事达卡在受到公平交易办公室(Office of Fair Trading)调查期间降低了其交换费。
2008 年 2 月 25 日,Visa 宣布将推进其一半股份的 IPO。
IPO 于 2008 年 3 月 18 日进行。Visa 以每股 44 美元的价格出售了 4.06 亿股股票(比预期 37-42 美元定价区间的上限高出 2 美元),筹集了 179 亿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首次公开募股。
2008 年 3 月 20 日,IPO 承销商(包括摩根大通、高盛、美国银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花旗、汇丰、美林证券、瑞银投资银行和美联银行证券)行使了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购买了 4060 万股股票,使 Visa 的 IPO 股票总数达到 4.466 亿股,筹集资金总额达到 191 亿美元。
2008年3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Visa在欧洲经济区(EEA)内跨境交易的多边交换费以及“尊重所有卡片”(Honor All Cards)规则(根据该规则,商户必须接受所有有效的Visa品牌卡)展开了调查。
2010年10月,Visa和万事达卡在另一起反垄断案件中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两家公司同意允许展示其标识的商户拒绝接受某些类型的卡片(因为交换费不同),或者为使用成本较低卡片的消费者提供折扣。
2010年12月,Visa在另一起反垄断案件中与欧盟达成和解,承诺将借记卡支付费用降至购买金额的0.2%。
Visa欧洲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开始暂停向维基解密支付款项。
12月8日,黑客组织“匿名者”对visa.com发动了DDoS攻击,导致该网站瘫痪。
截至2012年10月1日,Visa的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福斯特城。
2012年11月27日,一位联邦法官发布命令,初步批准了商户和行业协会于2005年针对万事达卡和Visa提起的集体诉讼的和解协议。该诉讼是由于万事达卡和Visa涉嫌价格操纵行为而提起的。约四分之一的指定集体原告已决定“退出和解”。反对者反对那些会禁止未来诉讼,甚至阻止商户退出拟议和解协议中重要部分的条款。
2014年9月,Visa与苹果公司合作,将一项新的移动钱包功能整合到苹果新款iPhone机型中,使用户能够更方便地使用他们的Visa卡及其他信用卡/借记卡。
2015年,在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提起的诉讼中,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因Visa针对动态货币转换(DCC)运营商采取反竞争行为,责令其支付2000万澳元(含法律费用)的罚款。
2015年11月5日,Visa公司宣布了收购Visa欧洲公司的计划,旨在创建一个单一的全球性公司。
2016年4月21日,该协议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反馈进行了修订。
2016年6月,《华尔街日报》报道称,沃尔玛威胁在加拿大停止接受Visa卡。Visa对此表示反对,称消费者不应被卷入两家公司之间的纠纷。
对Visa欧洲公司的收购于2016年6月21日完成。
2019年3月,美国零售商克罗格宣布,由于Visa信用卡的高额“刷卡”手续费,其旗下拥有250家门店的史密斯连锁店将从2019年4月3日起停止接受Visa信用卡。克罗格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Foods Co门店已于2018年8月停止接受Visa卡。
原告指控Visa和万事达卡操纵交换费(也称为刷卡费),即向商户收取的接受支付卡的费用。在诉状中,原告还指控被告不公平地干预商户,阻止其鼓励客户使用成本较低的支付方式,如低成本卡、现金和支票。 双方已达成62.4亿美元的和解协议,法院定于2019年11月7日批准或否决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