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4 日,法官驳回了和解协议,并要求双方准备不迟于 2010 年 2 月 1 日开始的审判。法官将批评的重点放在了这样一个事实上:该案的罚款将由银行股东支付,而这些股东本应是因信息披露缺失而受损的一方。他写道:“由被指控欺骗股东的管理层来决定动用多少受害者的钱来摆脱针对管理层的诉讼,这完全是另一回事。”……法官继续说道:“拟议的和解协议暗示了双方之间一种相当愤世嫉俗的关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得以声称它正在揭露美国银行在一次高调合并中的不当行为;银行管理层则得以声称他们是被过度热心的监管机构强迫接受了一项繁重的和解协议。而这一切都是以牺牲股东和真相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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